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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家能源局:22省(区)已提交整县试点方案,将适时公布名单
发布时间:2022-04-05 15:49 | 栏目: 公司动态 | 浏览次数:

7月28日,国家能源局在京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,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副司长王大鹏介绍了2021年上半年能源经济形势、可再生能源并网情况。

 

王大鹏表示,2021年1-6月,全国光伏新增装机1301万千瓦,其中,光伏电站536万千瓦、分布式光伏765万千瓦。从新增装机布局看,装机占比较高的区域为华北、华东和华中地区,分别占全国新增装机的44%、22%和14%。截至2021年6月底,光伏发电累计装机2.68亿千瓦。

2021年1-6月,全国光伏发电量1576.4亿千瓦时,同比增长23.4%;利用小时数660小时,同比减少3小时;利用小时数较高的地区为东北地区790小时,华北地区652小时,其中吉林868小时、黑龙江868小时和四川875小时。

 

 

2021年1-6月,全国弃光电量约33.2亿千瓦时,弃光率2.1%,同比下降0.07个百分点。光伏消纳问题较为突出的西北地区、华北地区弃光率分别降至4.9%和2%,同比分别降低0.3和0.5个百分点。

 

根据此前发布的《户用光伏项目信息(2021年6月)》显示,截至2021年6月底,全国累计纳入2021年国家财政补贴规模户用光伏项目装机容量为586.14万千瓦。由此判断,上半年新增分布式光伏装机765万千瓦中,户用光伏占比约76.6%,工商业分布式占比约23.4%。从整体新增装机看,户用光伏占比也达到45%。

 

此外,关于整县(市、区)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工作的工作重点和进展情况,王大鹏也做了相关回复

 

王大鹏进一步明确了五个方面的要求,“自愿不强制、试点不审批、到位不越位、竞争不垄断、工作不暂停”,他表示,这次国家能源局启动整县(市、区)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工作,主要目的就是充分调动和发挥地方积极性,引导地方政府协调更多屋顶资源,进一步开拓市场,扩大屋顶分布式光伏建设规模。同时,开展整县(市、区)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建设,也有利于削减电力尖峰负荷,有利于节约优化配电网投资,有利于引导居民绿色能源消费,是实现“碳达峰、碳中和”与乡村振兴两大国家重大战略的重要措施。

 

 

截至目前,已有浙江、河南、湖北、江苏、广东、陕西、安徽等22个省(区)提交了试点方案。从上报情况来看,东中部地区上报试点数量相对较多,这与国家在东中部地区大力推广分布式光伏的布局相符。“下一步,我们将适时公布试点县名单,同时提出相关监测评估要求,及时总结和推广好的经验及做法,确保整县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工作高质量、高标准完成。”